- 稀有氣體、超高純氣體、液氫、混標氣等特種氣體項目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公告
- 發布時間: 2020-4-23 點擊次數:1022
衢州杭氧特種氣體有限公司
稀有氣體、超高純氣體、液氫、混標氣等特種氣體項目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公告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項目名稱:衢州杭氧特種氣體有限公司稀有氣體、超高純氣體、液氫、混標氣等特種氣體項目。
2.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15700萬元,購置除甲烷裝置、分子篩純化系統、冷凝器、貯槽等設備,項目建成后可實現粗氪氙產量為0.1828Nm3/h(1462 Nm3/a),液氮562Nm3/h(449.6萬Nm3/a)。
3.用地選址:衢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華陽路28號。
4.承辦單位:衢州杭氧特種氣體有限公司。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大氣環境影響:本項目廢氣為放空廢氣,主要為富N2或富O2的空氣,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影響: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廢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為鹽類、CODCr、氨氮等,生產廢水經過沉淀預處理后納入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生產設備運行噪聲,建設單位通過合理車間布局,采取相應隔聲降噪、減震等措施,可使廠界噪聲達標,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影響: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原輔材料廢鈀觸媒、廢分子篩。項目產生危廢廢鈀觸媒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分子篩由廠家回收,對周圍環境基本無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富N2或富O2的空氣,采用放空管直接放空。
2、廢水:生產廢水經沉淀預處理達到清泰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后納入園區污水管網。
3、噪聲:經合理選取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并加強車間隔聲措施(如隔聲門窗等),運營后強化管理等措施,可使項目噪聲排放達標相關要求。
4、固廢:本項目廢鈀觸媒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廢分子篩由生產廠家回收。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符合龍游縣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污染物經相應治理后均可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和敏感點影響較小。建設單位在嚴格執行“三同時”,在投產后強化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的前提下,該項目的實施在環保上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要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如需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索取。
2、公眾對本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另外抄送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范圍:項目評價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
2、主要事項:(1)公眾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
(2)公眾認為該地區主要的環境問題;
(3)公眾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
(4)公眾對建設單位環境信譽的滿意程度;
(5)公眾對本項目最擔心的環境問題;
(6)公眾認為本項目建成投產后對周邊居民居住生活環境的影響程度;
(7)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信息公開過程中,公眾是否愿意公開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
(8)其他具體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項目以張貼環保公告、發放公眾團體和個人調查表的形式征求公眾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9日。
九、當地環保部門(含項目審批部門)、環評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審批單位:衢州市生態環境局綠色產業集聚區分局
聯系電話:0570-3888422
環評單位:浙江冶金環境保護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聯系人:曾賢平 聯系電話:13282018302
項目建設單位:衢州杭氧特種氣體有限公司
聯系人:沈永豐 聯系電話:18892680386
十、本項目審批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向公眾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審批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自公示之日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公告單位:衢州杭氧特種氣體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0年4月23日
- 上一篇:衢州杭氧東港氣體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裝置及液體后
下一篇:衢州杭氧碳足跡報告 - 返回列表